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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精工(839944):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

火狐直播nba 发布时间:2024-12-22 14:52:11  来源:火狐直播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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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里面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C制造业-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14-C3140钢压延加工

  封头、机械加工、弯头、弯管、锻件、管 件、金属结构件、球阀加工制造销售,钢板 冷热处理试验服务,金属材料销售,从事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应 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 除外)。

  公司属于封头加工制造业,致力于成为全世界信赖的封头解决方案服务 商。公司经营方面集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于一体,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 式,目前在全国的主要营销区域有河南省、山东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 省、陕西省、大连市、兰州市。企业具有经验比较丰富的管理团队,多项技术专 利,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单项冠军,为各类煤化工、石油化学工业、 锅炉、核电等装备公司可以提供各类封头及整体技术服务方案。公司通过面向终 端使用客户开拓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销售封头及加工封头。 根据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和生态环境 管理局、新乡县应急管理局所开具证明,公司最近24个月不存在受到环保领 域行政处罚、严重对环境造成污染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

  公司所处行业在《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十四、机械中 第十二条“关键密封件”,属于鼓励类行业。公司所生产基本的产品为封头, 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年版)中所列举产品。

  公司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 范经营、公司治理、信息公开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 响的。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时,公司存在尚未完成 的普通股、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 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 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 润计算)

  注:上表2022、2023年数据来源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神州精工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4】011152号)中的期初数与期末数。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资产总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资产总额分别为 618,382,778.45元、643,137,468.51元和 631,921,901.82 元,2023年末资产总额较2022年末增长了4.00%,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较 2023年末减少了1.74%,变动幅度较小。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周转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1,151,133.46 元、81,462,083.39 元和 112,332,342.46元。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 周转率分别是3.70、4.06和1.54。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22年末增长了 14.49%,主要是公司收 入规模快速增长,应收账款规模随之增长;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应收账 款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长了37.90%,主要一是原因随着公司业务量增加, 应收相应增加。二是本期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下降,其增加来源主要是战略客 户合作量增加,账期较长,期末前五大客户应收占比 29%,整体应收风险可

  ① 业务模式及生产周期 公司属于封头加工制造行业,集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于一体化经 营,销售主要为直销模式。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为:在接受订单后,采销双 方签署合同,并根据订单采购原材料,按照订单要求的规模、标准等生产对 应产品。因此公司主要产品基本都是非标产品,且具体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 依据采购方的要求而不同,一般情况下为3-6个月之间。 ② 原材料价格 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碳钢、不锈钢、 复合板)采购价格变化不大,具体采购信息如下: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1-6月 项目 复合 碳钢 不锈钢 碳钢 不锈钢 复合板 碳钢 不锈钢 复合板 板 采购量 6,187 1,192 126 8,024 734 1,129 6,578 1,040 237 (吨) 采购总 额(万 3,771 2,918 161 4,553 1,472 1,382 3,818 1,786 263 元) 采购均 价(元 6,095 24,486 12796 5,675 20,068 12,242 5,805 17,169 11,094 /吨) 合计 (万 6,850 7,407 5,867 元) 根据上表可见,除不锈钢价格略微下降外,公司近两年一期内原材料采 购均价变动情况较小,未对公司存货余额变动造成明显影响。 ③ 在手订单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原材料余额为 1,203万元,在产品及库存 商品余额分别为479万元及459万元。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以下订单: 公司2023年航天晨光签署合同,合同中670万元产品于2024年7月领 料生产,所采购的原材料于630节点为公司库存; 此外,公司冷压产品线提前预备板材以满足客户需求,该笔板材余额一 般为200万元左右。

  公司在产品及库存商品主要为以下订单: 公司于 3月与江苏钛科瑞郎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320.00万元合 同,产品为46套封头; 公司于3月和6月分别与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83.43万元和 295.57万元合同,合同产品都为8套封头;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是7.36、 8.07和 4.92,2022年至 2023年度存货周转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销 售收入快速增长,库存商品减少所致;2024年 1-6月存货周转率相比上年同 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在产品增加、自制产品订单减少。 ④ 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不存在直接可比的同业上市公司,公司生产采用订单生产式,存货 余额与接受的订单直接相关,与行业惯例相符。 综上,由于公司生产模式为根据订单生产非标准化产品,且生产周期和 销售周期较长。根据公司业务模式及 2024年 6月 30日在手订单情况,公司 库存余额较大具有合理性。 2)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第15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 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 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均为订 单式生产产品,发生跌价的可能性极小,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生跌价 的为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待交付的库存商品28.20万元,已全额 计提坏账。公司存货中原材料主要为碳钢、不锈钢、复合板,以及其他周转 材料,公司定期进行盘点,核实存货数量和可使用状态,未发现陈旧、毁损 等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 因此,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是7.36、 8.07和4.92,2022年至2023年度存货周转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销 售收入快速增长,库存商品减少所致;2024年1-6月存货周转率相比上年同 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在产品增加、自制产品订单减少。 (5)负债总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负债总额分别为 399,778,762.54元、449,352,850.73元和 418,124,080.24 元。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22年末增加了 12.40%,一方面是保证借款 和信用借款两类短期借款增加,另一方面,2023年控制股权的人向公司提供资金 拆借增加,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2024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减 少了6.95%,主要系支付到期材料月结款、归还股东借款;本期公司的各项指 标及重点工作达成不理想,工资有所下浮。 (6)应付账款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6,082,833.25 元、108,043,166.88 元和 61,300,225.97元。2023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2年末增加了 1.85%,变动 幅度不大;2024年 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3年末减少了 43.26%,主要系 支付到期材料月结款。 (7)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资产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分别为208,902,851.13元、193,784,617.78元 和 213,797,821.58元。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较 2022 年末减少了 7.24%,主要系 2023年公司共回购 900万股库存股,回购价款为 3.54 元/股,员工购买价为 1.80 元/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共计 15,660,000.00元,减少公司股本溢价。2024年 6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了10.33%,主要系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024年 上半年订单量下降、净利润减少。 (8)资产负债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65%、69.87%和 66.17%。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 2022年末增加了 8.07%,主要是短期借款增加和其他应付款增加导致的负债 总额增加。2024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23年末减少了5.30%,变动幅 度较小。 (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流动比率分别为 0.45、0.44和 0.42;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0.36、0.37和 0.35,变动幅度较小。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营业收入 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4,683,710.48元、309,715,019.25元和 149,582,977.22元,2023年度公 司营业收入相比2022年度增加26.58%,公司积极开拓销售渠道,重点开发冷 压产品,导致国内加工收入增长,带动整体营业收入提升。2024年 1-6月公 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91%,主要系自制产品订单量减少。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为9,397,772.94元、21,741,648.00元和4,699,703.75元,2023年 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22年度增加 131.35%,一方面是 出售的收益大幅增加,且毛利率增加,导致利润增加;另一方面,公司产生处 置固定资产利得505.17万元,净利润增加。 该笔固定资产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1) 安徽老厂 处置时间:2023年6月15日; 交易对象:安徽鸿诺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8,400,000元(含税);

  定价依据:评估报告:原值13,754,887.34元,累计折旧及摊销 8,624,039.53元,资产处置利得:2,832,742.59元。 2) 本部8000T油压机 处置时间:2023年7月7日; 交易对象:新乡市泉盈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1,118,925.65元(含税); 定价依据:招标询价:原值:1,149,062.72元,累计折旧: 1,148,893.81元,资产处置利得:990,030.76元。 3) 本部油浸式变压器 处置时间:2023年9月25日; 交易对象: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处置价格:641,541.78元; 定价依据:询价:原值:144,827.59元,累计折旧43,569.11元,资产 处置利得:466,477.61元。 2024年 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于上年同期下降 57.77%,主要系传统市场石油炼化、煤化工线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减少;去年 同期处理固定资产净损益 3,246,764.93元,而本期新增股权激励分摊费用 5,872,500.00元。 (3)毛利率 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6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1.86%、 32.36%和31.02%,2023年度公司毛利率相比2022年度增加1.57%,毛利率基 本保持稳定,主要因为本年度公司冷压产品订单增加,产品结构均衡性较去 年好转,边际贡献率提升。2024年1-6月毛利率相较于2023年会降低,主 要系传统市场石油炼化、煤化工线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减少,该业务线和国家 项目的建设期相关,上半年整体呈下降趋势,边际贡献率下降。 (4)每股收益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0.11元、 0.24元和0.05元,2023年度公司每股收益相比2022年度增加118.18%,主

  要系公司收入利润增加,以及处置固定资产产生利得。2024年1-6月公司订 单收入下降。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4.93%、9.89%和 2.31%;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计算)分别为 4.29%、7.36%和 0.86%,一方面由于公司收入和资产处置收 益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另一方面,公司 2023年回购库存股,产生股权激励 费用,导致股本溢价减少。2024年 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去年 同期大幅降低,主要系公司订单数量减少、净利润减少,其他资本公积增 加。 3、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55,804,568.60元、40,839,108.69元和18,713,782.71元,2023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96,643,677.29元,主要原 因是公司收入增加,且加强了应收账款催款工作,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增加。2024年 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下降 2,070,010.15元,主要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减少。

  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压力容器产品、安装 服务及除尘项目设计等,其中“压力容器产品”与神州精工的主营业务“封 头制造”同属一个产业链。本次收购完成后,神州精工的业务结构将更加丰 富,形成智能装备对神州精工产业链的延伸、补充,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综 合成本,更好地整合产业链、优化资源配置;收购产业链下游公司,可以帮 助神州精工扩大市场份额。

  最新一期心连心智能装备净利润为负,但经过评估,公司看好其未来的 市场潜力、认为标的公司处于周期性低谷,低价收购以获取未来的增长机 会;标的公司拥有大型高压容器(A1)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建筑类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许可证,公司希望通过收购获取这些资源,扩展业务领域;标的公司与神 州精工的控制股权的人均为河南心连心,且两者的业务关联较高,通过收购亦可 以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48.98%的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及持续经 营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截止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暂无进一步收购智能装备股权 的计划,后续将根据心连心智能装备未来的业绩表现、盈利前景、经营状 况,结合自身的业务规划和战略目标、资本市场规划,以及市场和行业的发 展趋势,收购后业务整合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是否进一步购买心连心 智能装备股权并获取其控制权,确保收购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 展。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神州精工《公司章程》中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做出规定。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本次发行股份无优先认购安 排的议案》,议案明确了针对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 购权。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系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2006-07-24 住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庆金 注册资本:194,8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供电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热力 生产和供应;销售代理;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等网站,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发行对象不属于持股平台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实际经营业务,不属于《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1号》所认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为 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存在代持情况。 3、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 经查询,心连心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 4、与挂牌公司、董事、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 心连心为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以外,发行对象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发行对象认购资产合法合规 发行对象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公司发行股份,拟认购的资产为智能装备 48.98%股权,发行对象合法持有智能装备股权,不存在担保、质押、冻结等 权利受限情况。 2、发行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根据发行对象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来提供的声明,发行 对象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以直接或间接形式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1、定价方法及合理性说明: (1)每股净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公司 每股净资产分别为2.32元、2.15元和2.38元。本次股票发行价格高于2022 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 (2)前次发行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进行过三次股票发行。 ① 2019年股票发行时,发行价格为 1.50元,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情况、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在与发 行对象沟通的基础上确定。 ② 2021年股票发行时,发行价格为 3.00元,发行价格综合参考宏观经 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权益分派等多种因 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 ③ 2022年股票发行时,发行价格为3.50元,发行价格综合参考宏观经 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权益分派等多种因 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3.60元/股高于前三次发行价格。 (3)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公司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截至本次董事 会召开日前,公司股票前收盘价为 3.49元/股。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 1个交 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信息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区间为17,70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720,000.00元。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 公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收购人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在收购 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24年4月17日,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公司 47,864,000的股份,成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南 心连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办理限售,限售日期至 2025年4月16日。 因此,本次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将在发行结束后办理限售,限售时间与 上述收购股份事项相同,至2025年4月16日。

  本次定向发行用于收购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48.98%的股 权,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及持续经营能力,为 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63,720,000.00元拟用于购买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48.98%的股权。

  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压力容器产品、安装 服务及除尘项目设计等,其中“压力容器产品”与神州精工的主营业务“封 头制造”同属一个产业链。本次收购完成后,神州精工的业务结构将更加丰 富,形成智能装备对神州精工产业链的延伸、补充,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综

  合成本,更好地整合产业链、优化资源配置;收购产业链下游公司,可以帮 助神州精工扩大市场份额。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以股权资产认购,因此不需要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涉及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 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公司全体股东 按定向发行后持股比例享有。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人数共计 90人。本次发行对象 1名,系公司在册股东,新增股东人数0名,本次发行后预计公司股东人数不 会超过 200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股票公 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 200人的,中国证 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

  (十三)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的对象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 企业,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当地外资主管部门 新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河南神州精工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事项,属于企业自主经营行 为,无需申报审查。”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无需履行外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 批、核准或备案。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象不涉及国资,无需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综上,本次发行不需要履行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 备案程序。

  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东名 册,截至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股权质 押、冻结的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不属于授权发行。 除本次股票发行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进行的股票发行,公司不存 在违反连续发行规定的情况。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施工专业作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 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污染治 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 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炼 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 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 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 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矿山机械销售; 金属结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成立,位于河南省 新乡市新乡县经济开发区青龙路 12号门,长期以来一直负责河南心连心化学 工业集团各分公司的保运、机加工及维保工作,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 限公司具有 A1级压力容器设计、制造,GC1/GB2级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 可证书,机电设备一体化安装、钢结构安装、防腐保温等工程施工资质,具

  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 贰级资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主营业务包括各类压力容器和环保除尘 设备制造,以及提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设备防腐和化工保修运维等服务。 (2)标的公司资质齐备性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已 取得业务开展所需资质,详细情况如下: 许可项目/认证证 序号 资质文件名称及编号 核发单位 有效期 书覆盖范围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 装、修理、改造,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河南省市场 2024.8- 具体许可子项目 1 (TS3841350-2028) 监督管理局 2028.7 为:公用管道安装 (GB2);工业管 道安装(GC1)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制造,具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国家市场监 2022.6.14- 体许可子项目为: 2 (TS2210Q60-2027) 督管理总局 2027.6.13 大型高压容器 (A1) 资质类别及等级: 石油化工工程承包 总承包贰级;机电 中华人民共 建筑类企业资质证书 2023.6.27-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3 和国住房和 (D341332997) 2028.6.27 级;防水防腐保温 城乡建设部 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钢结构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河南省住房 2021.12.30- 4 (豫)JZ安许证字 和城乡建设 建筑施工 2024.12.30 【2021】042427 厅

  承压类特定种类设备安 装、修理、改造, 具体许可子项目 为:公用管道安装 (GB2);工业管 道安装(GC1)

  资质类别及等级: 石油化工工程承包 总承包贰级;机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防水防腐保温 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钢结构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

  (3)业务开展合法合规情况 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已获得相关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并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符的能力与资格。自成 立以来,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未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经 营合法合规。 (4)标的公司股权结构与最近2年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自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 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以来,智能装备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 司控股股东为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兴 旭。 (5)标的公司原高管人员的安排 这次发行后,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子公 司。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暂无对心连心智能装备原高管人 员进行调整的计划。不会对公司及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1)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的股权演变情况 1)2020年5月,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20年 4月 28日,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出具股东决 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等内容。 2020年 5月 6日,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新乡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万 持股(出资)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元) 例 1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智能装备设立至今,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2)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实缴出资情况 持股(出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资)比例 元)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 1 10,000.00 100.00% 10,00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0 100.00% 10,000.00 综上,自设立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技 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清晰,股权结构相对简单、明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 等权利受限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权属争议的重大诉讼、仲裁、司法执行等 情形,不存在股权被司法冻结、查封、托管等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心连心所持河南心连心智能装备科 技48.98% 股权事项,公司、心连心、心连心智能装备已按章程要求履行内部 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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