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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韩冬) 日前,住建部对杨学线个公司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26日,由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的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受伤,经送肥西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7万元。根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祁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1·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杨学真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职责,对11月26日14区模板安装工人作业区域未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装规范》8.0.6项规定设置安全网和加设防护栏杆、工人在未系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在脚手架板上作业的安全风险隐患失察,违反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2.1-8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杨学真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9日,新站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海晨智造供应链项目在进行蒸压加气砼墙板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根据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站高新区安徽华高建筑产业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2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刘富强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工程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工程的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刘富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2日,欣傲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50万元。根据《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7·2”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新疆建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监理单位,安排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监理工作。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离职后,未及时另行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来管理,现场监理人员不具备职业资格及专业安全知识,超越职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权;未依法履行监理义务。对实施工程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多个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在岗履职的问题,未督促实施工程单位整改。对实施工程单位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形同虚设、实施工程人员长期违章作业、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存在事故隐患的问题,未及时要求实施工程单位整改。对实施工程单位拒不执行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停工指令,擅自组织施工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有依法向建筑设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审查实施工程单位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现场巡检不力,未采取旁站等形式对危大工程项目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未制止实施工程单位采用白图施工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新疆建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12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自2024年11月12日开始执行。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
2022年7月2日,欣傲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50万元。根据《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7·2”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欣傲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投标项目人员与施工现场人员存在“两张皮”现象。未按合同约定组织安排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多个关键岗位人员长期未到施工现场履职,未按规定对该项目施工活动和安全生产进行组织管理;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长期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已离职,但相关资格证书挂靠在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未依规定对现场实施工程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仅以拍照合影、抄写试卷代替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工程人员实际不了解岗位工作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解决措施等;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记录上培训时间、参加人员、授课人签字弄虚作假。未按真实的情况制定应急救援并组织演练。现场管理缺失,无有效安全监督,未向实施工程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拒不执行停工指令。轮台县应急管理局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依法下达了《责令停产停业》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但实施工程单位未执行,仍擅自组织施工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漏洞。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未对实施工程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违规采用白图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等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欣傲集团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12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自2024年11月12日开始执行。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2022年7月2日,欣傲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50万元。根据《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7·2”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孙照峰作为该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系红桥二期项目《投标书》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未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人长期在其他项目担任安全管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孙照峰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2日,欣傲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发生一起硫化氢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50万元。根据《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州轮台工业园区红桥石油服务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7·2”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仲伟杰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系红桥二期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工作严重失职,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管理项目施工不力;未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行为,致使项目部违章施工成为常态, 施工作业期间多次损坏地下管网设施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范;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实施工程人员不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来管理;拒不执行停止施工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擅自组织工人进行实施工程;事故调查期间,指使他人串供、作伪证。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仲伟杰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7日,位于皖江江北新兴起的产业集中区大龙湾片区的皖江学院新校区一期(北片区)项目12#楼有2名作业人员在吊篮内安装9层东侧玻璃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3万元。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北新区皖江学院新校区一期(北片区)项目“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刘岩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未及时排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刘岩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4日,泾县缤纷环球城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0万元。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关于泾县缤纷环球城项目“3·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张伟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未及时有效地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张伟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5日,当涂经开区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6万元。根据《当涂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当涂经济开发区安徽贵科建设有限公司“3·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张炳琴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钢结构)、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履职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张炳琴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一级建造师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19日,安徽省马钢炼焦总厂北区焦炉异地大修升级改造项目-焦炉建安工程三标段的外线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吊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马鞍山市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2022·6·19”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谭清元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到位,未严格依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分包单位借用资质行为的审查有漏洞;对进场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场作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谭清元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